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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攸县农商行营业部主任刘国华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2年

发布日期:2016/9/10 15:08:22 浏览:630

千龙网北京7月6日讯7月6日,中国银监会株洲银监分局发布〔201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刘国华担任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农商行(前攸县联社)营业部主任期间的失职行为进行处罚,取消其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年。

株洲农商行

资料显示,刘国华在担任攸县农商行(前攸县联社)营业部主任期间,对该机构贷后管理不到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16年2月1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株洲监管分局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取消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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