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分站3月21日讯(分站记者刘灿)为严明会议纪律,株洲市纪委于2016年12月7日印发了《关于严明会议纪律的通知》(株纪发〔2016〕12号),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饬,全市上下会风会纪有所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漠视相关纪律要求,不严格遵守会议纪律。3月20日,株洲市纪委对近期全市违反会议纪律的6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这6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荷塘区副区长陈柏文,荷塘区商务和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唐斌违反会议纪律。2017年3月,陈柏文、唐斌在参加全省开放强省培训班时,在未请假的情况下,陈柏文提前近一小时早退,唐斌缺席会议半天。两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并在全省造成不良影响。鉴于两人认错态度较好,市纪委决定:责令陈柏文、唐斌写出书面检查,并对陈柏文予以批评教育,对唐斌予以诫勉谈话。
二、株洲市烟草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新田,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郭敏祥,湖南伟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总经理刘九冬,电信公司株洲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小明违反会议纪律。2016年12月,在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时,陈新田迟到,郭敏祥缺席会议。今年2月,刘九冬、赵小明缺席全市党务工作会议。会后,市纪委分别要求陈新田、郭敏祥、刘九冬、赵小明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三、炎陵县水土保持局局长饶红明违反会议纪律。2017年1月,饶红明在参加炎陵县委经济工作会和炎陵县深入推进“项目攻坚年”“企业帮扶年”活动大会时均迟到,炎陵县纪委在全县对饶红明通报批评并约谈。
四、株洲县商务和粮食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刻良,县地税局监察室主任邹迪和,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张运再,古岳峰镇纪委副书记刘中伟违反会议纪律。2017年2月,周刻良、邹迪和、张运再、刘中伟4人在参加株洲县纪委十届二次全会时迟到。株洲县纪委根据《株洲县干部作风“十二分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上述4人各记1分;对株洲县商粮局党组书记李铁安,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友林,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颜志雄,古岳峰镇党委书记何兴旺各记0.5分,并对上述8人通报批评。
五、天元区群丰镇高台岭社区书记兼主任殷明违反会议纪律。2017年2月,天元区纪委召开五届二次全会期间,殷明在会场多次接打电话。天元区纪委责成殷明于会后到区纪委说明情况并作出书面检讨,责令群丰镇纪委对殷明进行约谈。
六、芦淞区白关镇光明山村书记张望胜、大岭村书记黄立志、石庄村书记唐辉、卦石村书记张开芳违反会议纪律。2017年1月,张望胜、黄立志、唐辉、张开芳在参加区委五届三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期间打瞌睡。会后,芦淞区纪委对上述4人通报批评,并责令白关镇党委组织上述4人重新学习会议精神。
《株洲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会议纪律典型案例》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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