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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580元

发布日期:2017/7/26 14:25:35 浏览:631

红网株洲站7月25日讯(记者苏莉雅)近日,记者从湖南省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7月份起,株洲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有所调整。其中,城市四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580元。

日前,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株洲市201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17年7月起,将株洲城市四区以及云龙示范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为湖南省第一档;醴陵市、株洲县、攸县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为湖南省第二档。茶陵县、炎陵县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4元,为湖南省第三档。

三个档次分别较2015年增长13.7、14.4、13.3。其中,最低工资标准中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株洲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580元》相关参考资料: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株洲最低工资调整、多地上调最低工资、7省上调最低工资、24省市上调最低工资、苏州上调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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