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9-14
株洲市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我台)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聘2020至2022年度(具体以比选结束之后签署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为准,下同)常年法律顾问,现就该项目公告如下,欢迎各律师事务所前来竞选。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株洲市广播电视台2020至2022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1.2期限:本次合作期限为贰年。
二、服务内容和工作方式:
2.1及时解答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
2.2协助草拟、制定、修改、审查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
2.3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2.4协助台加强行政管理、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商务谈判等法律风险控制,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2.5签发律师函、出具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2.6代理参与仲裁、诉讼活动;
2.7负责全台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全年举行四次普法讲座(含组织年度学法考法工作);
2.8协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2.9每周坐班两个工作日,时间为周一和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因事不能在规定日期坐班,需提前申请并调整日期)。
中标方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除广告业务追款形成的诉讼外,其他案件均不另行收费。
三、参选方需具备以下条件:
3.1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5年以上,无律师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3.2在服务地有固定办公场所;
3.3有满足本台法律服务需求的律师团队;
3.4主办律师须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熟悉我台业务、拟代理事务的专业法律知识,具有解决疑难法律问题和代理重大诉讼案件的能力;
3.5主办律师在同行业内具有良好声誉,无违法执业的记录;
3.6主办律师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7与本司无利益冲突和回避情形。
四、公示时间:
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18日
五、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5.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2020年9月14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5个工作日)。
5.2参选人将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领取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领取)扫描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至株洲市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邮箱849687858@qq.com,工作人员将比选文件发送至提交资料的邮箱。
3.4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电子邮件送达。
六、评审时间
定于2020年9月22日上午9:30
参选的单位根据比选人安排,到评选现场进行竞选方案讲演,地点为传媒大厦1306室。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以上日程、地点如有变动,比选人将及时通知参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