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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春节期间株洲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浮动。春节期间前3天株洲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每车次上浮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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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春节期间出租汽车市场的正常营运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广大市民和乘客出行方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其他城市和我市往年惯例,2月4日0时起至2月6日24时止(即大年除夕至初二),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在打表计价基础上每车次上浮5.00元,其他时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上浮运价,违者价格管理部门将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市民朋友春节期间乘坐出租汽车如有价格方面的问题,可拨打“12358”向价格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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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请全体出租汽车驾驶员行车时注意交通安全,谨慎行驶、文明服务;在运营过程中,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不得违规乱涨价,不得有拒载、绕道、甩客、拼车、不打表等不文明运营行为。
除此以外,乘客如遇到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不文明运营行为,请拨打交通服线“12328”进行投诉,并留存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我处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从严处理,处理结果纳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同时违法违规人员和车辆也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1012记者:伊凡通讯员:郭力嘉林艳
实习编辑:悰懿
稿件来源:FM101.2《株洲新闻》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