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提醒:市民在旅游出行时不要被低价忽悠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市旅游局发布消费提醒称,旅游过程中注意甄别个别旅行社或导游制造的“消费陷阱”。
据《旅游法》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受旅游法保护,合同单上写的具体行程,旅行社不太敢糊弄游客。”旅游局工作人员说,不过有些白纸黑字,消费者自己也要大致了解,不要忙着签字。比如酒店,经济型和高星级酒店价格就差好多,“当地五星”与“国际五星”也是有区别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上网查酒店的信息。
如果是跟团游,出发前必须搞清楚行程中有哪些自费、购物项目,是不是必须参与;到了当地,地接旅行社会不会安排强制消费项目。根据去年颁布实施的旅游法规定,旅行机构不可以强制游客消费,要看清楚合同上是否都标明了这些内容。万一因此遇到纠纷,消费者可以拿着合同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