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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供电公司严厉打击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

发布日期:2019/5/20 20:45:44 浏览:470

来源时间为:2019-05-17

5月15日,国网株洲县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刘某某家中,看到导线、电表“安然无恙”,家中的用电一切正常,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来了。

刘某某,家住株洲市天元区。2000年前,他是村里的一名电工,农电体制改革后,他落聘了,从此远离“村电工”这个职业。也就是从那一刻起,刘某某凭借手中的电工技术,将家中的用电退出表计,用起“免费电”。

供电公司、供电所的工作人员,三番五次上门,劝导其要依法依规用电,但每次都被刘某某怼了回去:“想要电费,没门!”2019年3月,国网株洲县供电公司台区降损百日攻坚活动启动。供电公司、供电所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刘某某家中,要求其恢复正常用电。电力工作人员劝导、装表,刘某某威胁、拆表……如此往复。

面对刘某某严重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行径,该公司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4月28日,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会同律师、派出所民警、电力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进入刘某某家中取证,固定窃电相关证据,登记用电设备容量,中止对其家供电。

5月1日,刘某某终于低下倔强的头,认识到自身错误的严重。刘某某写下检讨书,签订《用电协议书》,并缴纳了电费及违约使用费30000元。他在《用电保证书》中写到:“今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供用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履行用电人义务,绝不发生违约用电行为,如果再犯,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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