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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2/5/17 0:18:11 浏览:322

来源时间为:2022-5-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旗滨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0),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0日

至2022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于2022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6、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文俊宇

8、联系电话(传真):0755-86360638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文俊宇

2、联系电话:0755—86353588

3、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636证券简称:旗滨集团公告编号:2022-066

可转债代码:113047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止2022年4月30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0,70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86。最高成交价格为11.47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9.9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4,631,882.3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3月18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启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事宜。本次股份回购的数量为不低于2,800万股(含)且不超过4,200万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4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3月19日至2023年3月18日),回购用途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已于2022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2022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5、2022-0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首次回购。2022年4月14日,公司已实施了首次回购。

2、截至上月末的回购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0,70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86。最高成交价格为11.47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9.9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4,631,882.3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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