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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华升股份:关于对“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拟转让行为所涉及的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16/6/26 5:11:55 浏览:3012

共1册

第1册

中广信评报字[2015]第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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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拟转让行为所涉及的株

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

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名称: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委托评估方: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提交日期:二O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2

评估报告摘要..................................................3

资产评估报告..............................................8

一、绪言...................................................8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8

三、评估目的..............................................10

四、评估范围及对象........................................10

五、价值类型及定义........................................13

六、评估基准日............................................14

七、评估依据..............................................14

八、评估方法..............................................19

九、评估过程..............................................25

十、评估假设..............................................26

十一、评估结论............................................29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29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30

十四、评估报告日..........................................33

资产评估附件目录.............................................34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

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

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

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

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

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

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

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

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

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中广信评报字[2015]第514号资产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

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本摘要单独使用可能会导致对评估结论的误解。

一、委托方: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

二、被评估单位: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三、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拟转让

行为所涉及的评估基准日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提供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5年8月31日所拥有的全部资

产及负债,即净资产1,623.90万元。其中资产总额1,623.90万元;负债

总额0万元。

资产负债表

2015年8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金额单位:万元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预付款项

预收款项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其他应收款

应付股利

存货

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借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付债券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付款

长期股权投资

专项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预计负债

固定资产

815.5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建工程

其他非流动负债

工程物资

非流动负债合计

固定资产清理

负债合计

生产性生物资产

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808.39

股本(实收资本)

480.00

开发支出

资本公积

1,171.57

商誉

减:库存股

长期待摊费用

盈余公积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分配利润

27.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23.90

股东权益合计

1,623.90

资产总计

1,623.9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623.90

以上2015年8月31日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审计,并出具天健湘审[2015]681号审计报告。

评估的具体范围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数据基础上进行,凡列入表内并

已核实的资产及负债均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

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五、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六、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

七、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成本法)

八、评估结论:

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公

正、客观和科学工作原则,履行了资产评估必要的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

对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察、市

场调查、询证和评估计算,得出如下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被评估单位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623.90万元,评估值为1,658.65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0万元,评估

值为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623.90万元,评估值为1,658.65万元。

净资产评估增值34.75万元,增值率为:2.14(下列序号与评估明细表汇

总表一致)。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表1

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非流动资产

2

1,623.90

1,658.65

34.75

2.14

固定资产

8

815.51

521.44

294.07

36.06

无形资产

14

808.39

1,137.21

328.82

40.68

资产总计

20

1,623.90

1,658.65

34.75

2.14

流动负债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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