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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5

发布日期:2023/8/15 10:24:04 浏览:2532

道)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3名以上。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行政村和社区至少配置1名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同时,设立文体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引进与培训并举,打造高素质文化专业人才队伍。创建周期内,与高校合作培训、招聘各类文化专业人才100名,大规模组织开展文化工作者在职脱产培训,全面提升文化专业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技能。其中县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年脱产参加培训时间不低于20天,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低于5天。县、乡、村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0课时。

2.壮大基层业余文体队伍。实行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办农民艺术培训学校,两年内培训业余文艺骨干、文化活动积极分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员和村(社区)文化管理员等10000名,不断壮大基层文化队伍。建立业余文体团队名录,积极开展业余文体团队星级评定工作,对全市优秀业余文体团队进行星级划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体服务。到2017年,全市业余文体团队要达到2000家,群众文体骨干达到15万人以上。积极稳步推进体育协会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推动县区体育协会分会发展,到2017年,体育协会达到65家,会员达到10万人以上,覆盖群众参与度高的所有大众体育项目。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使业余文体团队活起来、火起来。

3.强化文化体育志愿者队伍。组建文化志愿者队伍,开展文化志愿者“暖流行动”,鼓励和引导艺术院校学生、离退休文化工作者等进入市、县文化志愿服务队,在乡镇(街道)设立文化志愿服务小组,形成文化志愿服务市县乡三级联动机制,打造具有株洲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品牌。成立群众文化服务团,活跃在第一线,服务在最基层,使文化志愿服务走进百姓生活。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工程,充分吸纳热心公益体育的人员进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组织、引导广大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对文化志愿者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实行注册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广泛开展培训,确保两支队伍蓬勃健康发展。到2017年,全市注册文体志愿者达到4万人,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占全市总人口2‰,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覆盖到位,实现公益服务的社会化、常态化、规范化。

(五)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促进公共服务可持续发展。

1.建立科学的领导体制。完善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发挥本地基层政府作用,建立统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强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2.健全高效的运行机制。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本地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3.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效能为导向,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以考核推动各县市区及相关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与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实行监督和评估。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引进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出台《株洲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评选“公共文化服务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街道)、村(社区)”,采取“以奖代拨”的激励机制,鼓励创先争优,促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六)落实政策、资金扶持措施,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支撑。按照有关标准科学测算、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必需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公共财政文化事业费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公共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稳步提高。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人均文化事业费(按常住人口计算)处于本省领先水平。

1.完善投入保障。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县两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的刚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并完善县市区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标准和考评标准,进一步落实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经费保障。出台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的相关政策,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

2.设立专项资金。制定《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公共文化科研、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分配比例、具体项目和使用办法,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创建结束后,将创建经费纳入经常性预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长效引导资金。市、县两级财政要相应加大文化投入,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相关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的经费投入。

3.引导社会投入。出台《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在继续扩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对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推行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委托生产或管理、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形式,拓展公共文化产品服务的供给方式和渠道,提高公共文化产品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方投资的公共文化发展格局。

(七)加强制度设计课题研究,提高公共服务理论研究水平。结合株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充分发挥理论引领和专家指导的作用,提高示范区积累的科学化水平,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为全国积累经验。

确定“株洲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研究课题,探索和实施市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的数字化、网络化改造,整合资源,形成统领公共文化服务的系统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研究的主要目标:理论层面,要立足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对全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确定我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定位、主要任务、重点项目、推进措施和工作机制等,提交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实践层面要通过1 x的方式,打造一个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平台和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美术馆、数字博物馆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方法,满足市民的基本文化需求。研究的主要内容:从株洲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的概念和内涵、总体框架和组成部分、目标定位和主要任务、建设原则和主要项目、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展开深入研究和实践。

通过及时总结实践经验,研究规律,实现成果转化,形成一系列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方面的政策、文件和工作机制,为其他地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借鉴、参考。

四、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期(2015年7月-2015年11月)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有关工作。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创建工作责任。

(二)全面创建期(2015年12月-2017年6月)

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对照国家创建标准和我市创建规划,完成创建任务。按照中期督导标准,对创建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

(三)评估迎检期(2017年7月-2017年12月)

整理汇报材料,迎接检查验收。全面展示我市公共文化建设成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更高效能、更广覆盖转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毛腾飞为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雄和副市长毛朝晖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发改、财政、文体广新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分工。

(二)成立咨询机构。成立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专家咨询指导小组。依托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和省文化厅、省社科院、省高校专家,并吸纳本地文化、社科专家,组建由政府文化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专家学者组成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策理论研究队伍,为政府决策发挥指导和咨询作用。

(三)完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继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市财政设立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专项资金,加强对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以政府主导、社会资本积极支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机制。

(四)建立协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探索实现文化资源优化配置和社会共享的有效方式、途径,迅速建立包含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内容的联动机制,让资源和服务“活”起来,实现共建共享。

(五)强化舆论宣传。制定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联动宣传,扩大影响,推动创建工作。在市属媒体上设立创建专栏,建立信息月报制度,编印工作简报,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信息,推广创建经验,展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最新成果,为株洲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2.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主要指标

一览表

3.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责任分解表

附件1

株洲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毛腾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雄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毛朝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董小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颜峻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欧阳瑞丰市编办主任

谭鑫华市总工会副主席

梁天琛团市委书记

杨爱云市妇联主席

周志辉市科协主席

徐红宇市残联理事长

盘淑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建光市发改委主任

钟燕市教育局局长

肖建平市科技局局长

马民杰市民政局局长

李能斌市财政局局长

蒋湘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何安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蒋开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边宁市规划局局长

费水牛市农委主任

杨小幼市文体广新局局长

王艳雁市质监局局长

文专文炎陵县人民政府县长

江小忠茶陵县人民政府县长

龚红果攸县人民政府县长

康月林醴陵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克胤株洲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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