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将出台管理办法规范学校食堂管理、运营行为。7月17日,株洲市物价局、株洲市教育局就将要听证的《株洲市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抽签选取了23名听证人员。听证会本月月底举行,《办法》有望9月1日出台。
学校食堂问题多多
目前,学校食堂存在众多不规范现象,比如食堂对外承包、食品质量安全存忧、教职工餐费纳入食堂运行成本、食堂被当做盈利工具、学生被强制就餐等。
株洲市物价局局长刘春生表示,当前,全市中小学学费收费经过治理后已经比较规范,但是食堂的收费与管理、运营还存在不少问题。
由此,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将联合出台《株洲市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就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出台管理办法,这在全省还是首次。
中小学学校食堂伙食费一直是市民比较关注的问题,自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向社会征集参与办法听证人员后,市民报名踊跃。近日,在新闻媒体、市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监督下,市物价局、市教育局抽签选取了23名听证人员,再加上1名市人大代表以及1名市政协委员,将有25名听证人员参加月底的听证会。
给学校食堂立规矩
学生在食堂就餐,家长关注的是,孩子们吃得好不好,值不值。据透露,《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学生早餐花色品种主食不得少于3个,配汤1个,稀饭1个。中晚餐不得少于2荤1素1汤。幼儿园中晚餐还须配水果品种2个。
另外,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学生伙食费收支按期核算,保本不盈利,高中学校允许不超过5的结余。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收取费用上,学校应采取预售饭(菜)票或餐卡的办法供应餐饮。无条件实行学生购票(或卡)就餐的学校,伙食费采取最高限额进行管理。
在调价方面,如果学校确因价格水平异常波动需要调高学生伙食费标准的,调高幅度不得高于20,还要由同级物价、教育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