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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秋季开学中小学收费标准出台

发布日期:2024/2/21 9:30:49 浏览:996

株洲市中小学即将开学,收费问题备受关注。株洲市物价局、教育局等8月24日联合出台2013年秋季株洲市中小学收费标准。要求城区直管高中学校、职业学校控制学生伙食费收费标准:每生每餐早餐不超过5元,中、晚餐不超过10元。其他学校只作原则性规定,具体标准没有出台。

学费、择校费、住宿费与去年相同

学费、择校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去年一样。

株洲市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原城区和市级示范性高中、农村高中归并到其他高中类。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为每生每期800元。

在择校费上,省级示范性学校择校费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学校择校费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学校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

在住宿费上,普通高中宿舍按每生每期300元收取,经株洲市物价局、教育局认定的公寓式宿舍按核定标准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住宿费按每生每期不超过300元收费标准核定。

城区部分学校伙食费作硬性规定

在伙食费上,株洲市只作原则牲规定,比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伙食费由县市区物价、教育部门按“保本不盈利”的原则核定;普通高中学校由同级物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按“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

不过,城区直管高中学校、职业学校学生伙食费控制标准为:每生每餐早餐不超过5元,中、晚餐不超过10元。

株洲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学校要按规定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栏),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凡未经公示的收费,学生有权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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