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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6/2/26 3:35:59 浏览:530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提高税收行政效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湖南省国税局的统一部署,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各应用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将于2015年10月8日在株洲市国税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为确保新旧系统顺利切换,最大限度降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给纳税人或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的正常经营和办税事项造成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涉税(费)业务暂停和恢复办理时间安排

株洲市国家税务局将于2015年9月25日18:00至2015年10月7日24:00进行新旧系统切换,具体事项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5年9月25日18:00至2015年10月7日24:00,株洲市国税系统可继续办理的涉税业务是:发票认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采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票数据上传。

(二)2015年9月25日18:00至2015年10月7日24:00,除上述业务可继续正常办理外,其他所有涉税业务暂停办理;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电子申报缴税系统暂停使用;株洲国税系统委托代征单位(场所)受托的各类税(费)种代征事宜(含车辆购置税委托代征)暂停办理相关业务。

(三)2015年10月8日,全市国税系统所有涉税业务恢复正常办理,所有应用系统恢复正常使用。

二、纳税(费)申报期限顺延安排

为确保金税三期系统顺利上线并尽可能减少系统上线带来的不便,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湖南省国税局有关规定,全市2015年10月申报缴款期限调整为10月8日至10月23日。

三、纳税人注意事项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国税暂停办理税(费)业务之前,请广大纳税人根据本通告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2015年9月25日前尽早办理相关涉税(费)事项,尽量减少因新旧系统切换对办理涉税(费)业务带来的不便。

(二)与金税三期系统配套使用的表证单书及填报说明发布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hntax.gov。cn/)上,在2015年10月8日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纳税人可登陆上述网站下载使用。

(三)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运行初期,由于业务量增大、业务办理集中等原因,可能会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等候时间增长等情况,请广大纳税人在不影响业务事项办理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涉税(费)事宜办理时间。

(四)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期间,所有涉及纳税人的事宜(如涉税业务办理差异、业务办理须知、系统暂停服务等),税务机关将通过正规途径和渠道及时告知纳税人,请纳税人及时关注。请纳税人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税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通告或关注省、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您也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金税三期系统上线期间,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株洲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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