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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财政局: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领取证书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7 13:54:02 浏览:642

2015年度在株洲市参加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了初审、复审的考生(含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和炎陵县考生),请于2016年5月30日起(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带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可代领,必须带原件)到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小厅领取初、中级证书和考试登记表。

2013年、2014年部分初、中级考试合格考生(补审和重新提交资料合格考生)请一并到上述地址领取。

五县(市)考试合格人员到各县(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领取

单位联系电话地址市本级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小厅市财政局窗口28680848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近天台路株洲县株洲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27614402株洲县渌口镇学堂路10号醴陵市醴陵市财政局会计管理股23281280醴陵市财政局江源路16号2栋4楼攸县攸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24256875攸县东城新区发展中心县财政局1117号茶陵县茶陵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25237651茶陵县城关镇炎帝中路炎陵县炎陵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26222684炎陵县霞阳镇坎坪路8号

部分考生职称证书此次不能领取,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未参加考后资格初审。

2、2015年初审通过但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参加复审。

请以上两种情况考生下半年关注株洲财政网通知,可和2016年通过考生重新参加审核(仅一次)。

3、2014、2015需重新合并成绩(合并成绩是指13、14年考试通过但13年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中级考生(领取时间待定,具体时间需等人社厅通知,请关注本网站公告)。

4、资格不符合条件考生。

《株洲财政局: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领取证书通知》相关参考资料:
2015株洲市市区人口、株洲市统计公报2015、株洲市残疾 2015、2015中级经济师真题、2015中小学教师职称、2015中小学职称改革、2015年职称工资改革、2015年职称、2015中级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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