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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17/6/14 13:33:17 浏览:494

为进一步展示株洲旅游的独特魅力,塑造株洲旅游的新形象,提高株洲旅游的知名度,推动株洲旅游业快速发展,以更直观、简练的方式,向广大游客传达株洲旅游的独特魅力和丰富内涵,株洲市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株洲旅游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株洲旅游主题口号(现在已使用的“神农福地·动力株洲”、“神农福地·魅力株洲”、“神农祈福地·中部欢乐城”不在其中)

2、株洲旅游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要求

1、作品要充分反映株洲旅游资源的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准确的表现力、较强的视听震撼力、吸引力和传播力。

2、旅游主题口号:要求特色鲜明、文字简练、韵味传神、朗朗上口,一般不超过12个字,中英文对照。

3、形象标识(LOGO):要求主题凸显、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具有较强的创意性、识别性、独特性和可观性,视觉冲击力强。

4、形象标识和主题口号可以是单独的征集对象,但形象标识和主题口号要为有机的整体,相互呼应、融为一体。

5、应征作品应为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并需附上创作灵感及作品寓意简要说明。

三、作品投稿方式

1、作品可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投稿,投稿人需注明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2、旅游主题口号投稿者应提供书面或电子稿件一份。

3、旅游形象标识投稿者应提供光盘或电子文稿一份,投稿以JPG格式文件提交,图案大小为A4纸规格,分辨率为300DPI以上,需附上创作灵感,作品寓意简要说明。作品应为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并附原创声明文件一份。作者请保留设计原图(如CDR、PSD、AI等格式),获奖作品需提供设计原文件。

4、投稿邮寄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27号615室株洲市旅游局市场开发科,联系电话:0731-28686115,邮政编码:412007,邮寄时请在信封右下方注明“征集活动”字样。

电子邮箱(E-mail):。电子文稿请注明为“征集活动稿件”。

四、投稿截止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邮寄方式以投递当地邮戳为准)。

五、评选方式

1、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人员(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2、评审委员会初评出入围宣传口号9个、入围形象标识9个,在株洲旅游网上公示,请公众在此范围内投票选择。

3、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结合评审委员会意见,选出优秀主题口号和优秀旅游标识各3个。

4、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采用奖各1个,优秀奖各2个,入围奖各6个,通过媒体和株洲旅游网公布。

六、奖励办法

1、旅游主题口号:设采用奖1个,奖金5000元;设优秀奖2个,奖金各1000元;设入围奖6个,奖金各200元。

2、旅游形象标识:设采用奖1个,奖金10000元;设优秀奖2个,奖金各2000元;设入围奖6个,奖金各300元。

3、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4、所有获奖作品及入围作品由活动组织方颁发荣誉证书。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最新原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后果,活动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版权及发布权等相关权利,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的作品概不退还,由活动主办方保管,请作者自己保留底稿。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任何费,但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主办方不承担参投稿件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途中的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5、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对于被选中的口号和标识作品,主办方除及时通知作者外,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6、如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的结果为没有被采用的作品,则“采用奖”一项空缺,此情形时“优秀奖”改为3名。

7、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对本《公告》内容的充分认可,并遵守相关约定。

8、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株洲市旅游局

2014年7月15日

《株洲市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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