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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出台部门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6/11/14 12:40:46 浏览:588

为全面贯彻落实《株洲市统计工作规范》,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提高部门统计绩效,发挥部门统计职能作用,推动部门统计为行业、产业、事业发展当好参谋、服好务,近日,株洲市出台了《株洲市部门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该办法考核对象为列入市绩效考核的20个经济管理部门、15个社会发展部门、11个执法监督部门、31个党群政务部门和9个垂直管理部门,共计86个单位。考核内容包括统计保障、统计业务、统计义务和统计服务四个部分。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由政府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用于市委市政府对部门绩效考核、统计部门的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和统计部门对行业部门统计工作评先评优。

该办法的出台,将对促进株洲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株洲市出台部门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相关参考资料: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株洲市教育投资集团、株洲市今添投资开发、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市、株洲市商业银行、株洲市质监局、株洲市广播电视台、株洲市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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