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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发布《株洲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

发布日期:2018/2/8 13:06:06 浏览:461

新华网湖南频道长沙3月1日专电(记者苏晓洲)听到事儿就上网透个风,参加一场活动就随手发个博,有想法就进论坛灌点水……党政官员这些网络行为,在湖南省株洲市今后可能面临党纪政纪严厉处分,其上司也可能因此被问责。2月28日,湖南省株洲市发布《株洲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对官员设置上网底限,与考核挂钩并在奖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记者从株洲市委宣传部了解到,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和宣传部连日来已经以通知方式要求属下各单位贯彻《株洲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规范》约束对象为株洲市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涉及互联网络、通信网络等制作、发布、传播有关文字、言论、图片、视频或涉及网络安全的行为。

据了解,株洲市的《规范》提出党员干部在严守政治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通过网络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的同时,还要自觉抵制网络不良言行,对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言论、短信等,做到不编造、不传播、不盲从。

在网络行为方面,株洲市规定党员干部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亵渎、诽谤等,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内部工作文件、数据、资料、信息等。要求党员干部未经单位授权,不得擅自公布单位的工作内容和信息。从事网络制作、发布和传播信息等,不得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社会安定团结损害国家机关信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及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恐怖以及教唆犯罪等。

在株洲市新出台的《规范》中,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收听音乐、证券交易、访问非法网站、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等均在禁止之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网络恶意攻击、盗号、盗密码、充当黑客等行为也被明令禁止。

《株洲发布《株洲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株洲市、株洲市政府采购网、株洲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规范95条、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党员干部基本行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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