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株洲 > 下设单位 > 正文

2013年度技工院校招生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26 18:37:18 浏览:272

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技工院校【包括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技工学校】,是国家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各行各业技术技能人才的主要基地。为规范我省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管理,现将2013年全省技工院校招生专业(高级技工专业用下划线标记)、学制、计划予以公告。未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招收技工类学生。

各类技工院校招生学制规定如下:预备技师班招收高级技校、高职高专毕业生学制2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4年;高技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4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2年,招收大专毕业生学制1年;中技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2-3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2年。修满规定学制并取得预备技师、高级技能、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招生学校负责推荐安置就业。近几年我省技工院校的毕业生每年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其中一些紧俏专业今后两年的毕业生,早已被用人单位提前预订录用。

就读我省技工院校主要优惠政策:

1、免学费政策: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2、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政策:对湖南省入读技工院校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3、国家助学金政策: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部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最后一学期或一学年由学校安排带薪实习。

当前,技术技能人才市场需求旺盛,供不应求,欢迎有志于技能成才并希望顺利实现就业的学子,报读下列技工院校。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