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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株洲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

发布日期:2020/6/15 13:48:38 浏览:1396

来源时间为:2021-12-2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

株洲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

株洲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6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支撑。

(二)计划目标。到2020年,将株洲建设成为中部地区领先的知识产权密集区,进入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城市行列。

——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升。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拥有数量大幅增加、质量显著提高、结构更加优化。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转化效益明显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比重显著提高,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

——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更加顺畅,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全面理顺,优势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普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扩大、水平提升。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能力显著增强。

指标

2015年

2020年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6.16

12.40

专利申请总量(件)

6000

10000

有效注册商标量(万件)

1.38

2.00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分)

70

80

知识产权服务业收入年均增长率()

15

20

专利权质押贷款年度金额(亿元)

0

0.5

专利执业代理人数量(人)

10

20

二、重点行动

(一)激励知识产权创造,服务创新发展

1.强化政策导向。注重知识产权的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激励知识产权创造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好区域、产业、科技、贸易、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在制定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科技研发、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政策中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激励创新、促进创新成果合理方面的关键作用。

2.完善考核体系。创新考核方式,完善区域、产业、企业、高等院校以及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考核指标体系。将知识产权拥有情况纳入科技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考核的评价指标体系。将获取原创性知识产权作为申报认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重点内容。

3.加强专利创造。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发明报告、权属划分、奖励报酬、纠纷解决等职务发明管理制度,健全专利创造激励机制。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核心专利。建立重点发明专利库,实行动态管理并择优给予资助。探索建立专利协理员制度,帮助园区、企业挖掘专利。支持园区、企业建立专利工作站。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扫零”工作。继续开展专利资助、专利奖励工作。

4.加快发展版权产业。支持具有地方特色和发展潜力、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版权产业发展。加强对企业作品登记的指导服务。探索建立对优秀版权作品创作、登记的资助制度和奖励制度。探索建立以促进版权市场化为核心的版权咨询、纠纷调解、中介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版权作品登记、版权合同备案工作。

5.大力培育商标品牌。实施商标战略,推进“一企一标”计划,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注册商标体系。加强马德里商标等国际注册指导,增加国际注册商标拥有量。挖掘地方地理标志资源,加快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发展。引导、支持出口企业运用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品牌国际化。

6.扶持新品种申报。鼓励新品种培育,推动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权。以知识产权利益为纽带,加强种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作创新,探索建立品种权转让交易机制,提高农产品知识产权附加值。增加农业科技评价中知识产权指标权重。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助推经济转型

1.加强知识产权转化。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打通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在轨道交通、通用航空、硬质合金、陶瓷、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汽车产业中形成一大批核心专利技术、知名品牌、版权精品。建立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推进全国专利运营试点项目建设。

2.促进知识产权资本化。鼓励市场主体以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资本化。健全知识产权投融资和交易规则,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价值评估、交易转化、托管融资等增值服务。引导商业银行、投资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并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进行评估、保险费用补助或贴息补助。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构建政府、金融、投资、企业、担保机构及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分担机制。

3.实施专利导航预警。突出专利导航产业发展作用,扎实推进全国专利运营试点工作。围绕重大产业项目,开展专利技术产业化前期工作,培育权利稳定、市场前景良好的专利,保障产业创新升级。探索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针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投资项目和涉及国有资产的重大经济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增强经济活动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以优势企业为重点,开展重要技术领域的专利预警。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开发专利导航和专利预警分析新产品。

4.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编制发布相关国家和地区专利申请实务指引。加大创新成果标准化和专利化工作力度,推动标准研制与专利布局有效衔接。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联合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工作。指导企业建立专利收储基金。建立完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问题及案件信息提交机制,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

1.加强行政执法。针对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和侵权多发地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部门定期会商制度,避免执法交叉和监管空白,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大型商业场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探索互联网络、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行政保护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探索建立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信用标准,将恶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水平。

2.加强司法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审合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推进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

3.加强维权援助。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立足于国内维权,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服务平台,延伸海外维权。发挥中国(株洲)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为权益人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和维权援助。利用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热线、维权援助专家团队,服务优势企业。突出典型事件、重大案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调解工作。

4.推进软件正版化。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软件正版化有关文件要求,出台和完善正版软件采购、资产管理、经费预算、审计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实施细则。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整改成果,推进大中型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市属监管企业使用正版化软件的工作目标。加强对视听节目、文学、游戏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规范网络作品使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

(四)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推进事业发展

1.健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确保各县市区执法力量达到履职的基本要求。完善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制度,由市政府领导同志担任组长。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巩固形成统一管理、结构合理、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

2.推进试点示范。开展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县市区、园区等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重点推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升级版”工作,支持20家优势单位建立企业层面的知识产权战略。抓好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和知识产权富民强县工程建设。推进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创建。

3.加快人才培养。贯彻落实《湖南省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升专业人才数量和质量。组建专家顾问团队,发挥其在战略策划、重大评议、执法维权、信息利用等领域的智囊作用。加大对专利执法人员、专利工程师、专利代理人和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师资的培养力度。加强对外交流和培训,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复合型高端人才。

4.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扶持和培育1-2家集专利申请、诉讼维权、信息服务等综合业务为一体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严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市场准入,规范行业服务行为,打击非正规代理,优化服务业市场环境。发挥市知识产权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培育形成知识产权服务联盟,营造知识产权服务的行业环境。

5.开展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开展统计监测,全面反映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状况,为政府和全社会提供决策参考。明确统计范围,统一指标口径,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产业统计制度,服务经济发展。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制度,进行服务业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掌握服务业发展动态,壮大知识产权服务业。

6.加强舆论环境建设。将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纳入普法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教育课程,并建立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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