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报10月11日讯(记者胡芳通讯员梦菲)曾是株洲“十佳”校长,从基层老师做起,有20多年教学经验的李小平,当上株洲县职业中专校长的第二年,忍不住金钱的诱惑,一步步堕落,最终被送上了被告席。近日,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小平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李小平,男,1962年生,原株洲县职业中专校长,后在株洲县教育局督导室工作。
2002年3月,株洲县职业中专准备对两栋教学楼进行翻新,姚忠于想承包该项目,便向李小平提出将两栋教学楼分开承包,就不用参与招投标程序了。李小平采纳了建议,将工程承包给了姚忠于。工程完工后,姚忠于为了感谢李小平的关照,送给李小平1.5万元。2003年,姚忠于参与了学生食堂建设,食堂竣工后,姚忠于为感谢李的关照,也为了以后得到更多关照,又送给了李小平3万元。
经查,2002年至2009年期间,李小平利用其担任株洲县职业中专校长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行贿人姚忠于等人人民币195600元。
该校共有百余位教职人员,认识李小平的人说,校长大小事都会管。除了在学校工程建设中获得好处外,包括给老师定制衬衣、为学生定制校服在内,李小平都从中获利。
2011年2月,李小平被双规。近日,株洲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做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