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6-16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企干货政策公示表
序号
政策干货
政策依据
责任科室
责任人
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将施工图审查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所需审查服务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7号)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株洲市中心城区政府购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的通知》(株建联〔2018〕6号)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消防支队关于启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多审合一""多图联审"的通知》(株建联字〔2019〕5号)
勘察设计管理科
张伟煌
28686035
2
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项补助,对城区(含云龙区、渌口区)符合补助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发放疫情防控财政补助。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株政办函〔2020〕6号)
物业事务中心
周艳红
28686932
3
推行建设工程联合验收:验收阶段取消过去众多部门(资规、城管等)分散验收,分别出具验收报告的模式,改为联合验收工作模式,采取并联审批方式,采用一个公章对外办结,验收结果抄送相关部门。验收耗时由过去的4至5个月缩减到目前8个工作日。
《关于印发〈株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株工改办发〔2019〕9号)
行政审批科
颜琼
28689176
4
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审批事项由原来的88项减至47项。
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申请材料由800余项减为297项,精简65以上。
社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时长由65-69个工作日、118个工作日,分别缩短为现在的40-64个工作日和78-82个工作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19〕8号)
行政审批科
颜琼
28689176
5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在建设单位按照湘建〔2020〕97号文件精神规定移交主审材料并与我馆签订《竣工档案移交备案承诺书》后,可以承诺书为依据提前办理联合验收。
《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湘工改办〔2020〕3号)
《省住建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2020〕97号)
株洲市城建档案馆业务指导科
吴召艳
28687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