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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2023年1月

发布日期:2023/4/19 12:46:22 浏览:846

来源时间为:2023-04-13

根据《湖南省环境质量考评办法》(湘环发〔2017〕11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1月及全年全市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如下: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中心城区(娄星区)环境空气质量

2023年1月,我市中心城区(娄星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1天,优良天数13天,优良率为41.9;优良率同比下降-12.9。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分别为83、113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上升25.8、82.3。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的要求计算,中心城区(娄星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73(去年同期4.36)。影响中心城区(娄星区)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PM2.5)。

由空气质量指数AQI逐日变化趋势(图1)可见,空气质量指数最低为34,出现在1月15日;最高为246,出现在1月11日。

图1 2023年1月娄底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逐日变化趋势

(二)四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2023年1月,我市双峰县、新化县、冷水江市、涟源市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分别为54.8、54.8、71.0、54.8。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分别为76、73、62、74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上升33.3、40.4、3.3、51.0。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分别为103、112、103、110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上升33.8、51.4、43.1、57.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为4.98、5.56、4.95、5.29,去年同期分别为4.27、4.44、4.47、4.12。影响双峰县、新化县、涟源市、冷水江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PM2.5)。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参与统计的我市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从好到差依次为:冷水江市、双峰县、涟源市、新化县,在全省90个县(市、区)所在城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为:58、61、68、74位,去年同期排名分别为:89、80、82、90位(见附表1-7)。

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根据《“十四五”湖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设置方案》以及考核要求,娄底市共布设地表水监测断面24个。其中,资江干流及支流共7个断面,含国家考核断面3个(球溪(考核邵阳市)、新化县水厂、坪口)、省考核断面4个(晓云渡口、大洋江入资江口、银星渡口、油溪河入资江口);涟水干流及支流共17个断面,含国家考核断面5个(涟源市水厂、红卫坝、西阳渡口、街埠头、新堤码头)、省考核断面12个(温江河取水口、石门桥(纸厂)、湄江入涟水口、球树、大科石埠坝、涟钢水厂、二水厂、双江水库、双峰县水厂、曾木冲(考核邵阳市)、捞金桥(考核邵阳市)、泉塘边(考核邵阳市))。地表水监测断面分布情况见图2。

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21项指标(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除外),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

(一)江河水质状况

1、资江流域

(1)1月,资江干流及支流(娄底段)7个断面,除新化县水厂外(未监测),球溪(国控,考核邵阳市)、大洋江入资江口、油溪河入资江口、坪口(国控)为Ⅱ类水质;晓云渡口、银星渡口为Ⅲ类水质。

与上月相比,除新化县水厂(未监测)外,晓云渡口、银星渡口断面水质由Ⅱ类下降至Ⅲ类;其余4个断面保持Ⅱ类水质不变。

与上年同期相比,晓云渡口、银星渡口断面水质由Ⅱ类下降至Ⅲ类;其余5个断面保持Ⅱ类水质不变。

2、涟水流域

(1)1月,涟水干流及支流(娄底段)17个断面中,除红卫坝(国控)、新堤码头(国控)外(未监测),Ⅰ类水质断面8个,为曾木冲(国控,考核邵阳市)、涟源市水厂(国控)、湄江入涟水口、捞金桥(考核邵阳市)、球树、大科石埠坝、涟钢水厂、双江水库,占53.3;Ⅱ类水质断面7个,占46.7。

与上月相比,除红卫坝(国控)、新堤码头(国控)外(未监测),曾木冲(国控,考核邵阳市)、湄江入涟水口、捞金桥(考核邵阳市)、球树、大科石埠坝断面水质由Ⅱ类上升至Ⅰ类;二水厂断面水质由Ⅲ类上升至Ⅱ类;涟源市水厂、涟钢水厂、双江水库断面保持Ⅰ类水质不变;其余6个断面保持Ⅱ类水质不变。

与上年同期相比,除红卫坝(国控)、新堤码头(国控)外(未监测),曾木冲(国控,考核邵阳市)、涟源市水厂(国控)、湄江入涟水口、捞金桥(考核邵阳市)、球树、大科石埠坝、涟钢水厂、双江水库断面水质由Ⅱ类上升至Ⅰ类;石门桥、西阳渡口(国控)断面水质由Ⅲ类上升至Ⅱ类;街埠头温江河取水口、湄江河入涟水口断面水质由Ⅲ类上升至Ⅱ类;捞金桥(考核邵阳市)、球树断面水质由Ⅰ类下降至Ⅱ类;涟钢水厂保持Ⅰ类水质不变;二水厂断面保持Ⅲ类水质不变;其余7个断面保持Ⅱ类水质不变(见附表8)。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娄底市共布设9个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其中8个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1个为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基本项目21项(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除外)、表2中补充项目5项和表3中特定项目33项,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基本项目的Ⅲ类标准限值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表2)补充项目和(表3)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1、市级饮用水水源地

(1)市级在用饮用水水源地

1月,3个在用饮用水水源地(涟钢水厂、双江水库、二水厂)断面水质均达标,达标率为100。按照21项基本指标进行水质类别评价,涟钢水厂、双江水库断面水质达到Ⅰ类标准;二水厂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与上月相比,涟钢水厂、双江水库断面保持Ⅰ类水质不变;二水厂断面由Ⅲ类上升至Ⅱ类。

与上年同期相比,涟钢水厂、双江水库断面水质由Ⅱ类上升至Ⅰ类;二水厂断面保持Ⅱ类水质不变。

(2)市级备用饮用水水源地

本月,1个备用的市级饮用水水源地(大科石埠坝)断面除锑项目不达标(超标0.12倍)外,其余项目均达标。按照21项基本指标进行水质类别评价,该断面达到Ⅰ类水质。

与上月相比,该断面水质由Ⅱ类上升至Ⅰ类。

与上年同期相比,该断面水质由Ⅱ类上升至Ⅰ类。

2、县(市)级饮用水水源地

1月,娄底市所辖4个县市5个饮用水水源地(涟源市水厂、温江河取水口、双峰县水厂、球溪、新化县水厂),除新化县水厂外(未监测),其余4个断面水质均达标,达标率为100。按照21项基本指标进行水质类别评价,4个饮用水水源地达到Ⅱ类及以上标准。

与上月相比,除新化县水厂外(未监测),涟源市水厂断面水质保持Ⅰ类不变;其余3个饮用水水源地断面水质保持Ⅱ类不变。

与上年同期相比,除新化县水厂外(未监测),涟源市水厂断面水质由Ⅱ类上升至Ⅰ类;其余3个饮用水水源地断面保持Ⅱ类水质不变(见附表10-11)。

附件:2023年1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统计表

附件

2023年1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统计表

附表1  2023年1月五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类别分布

城市名称

空气质量类别分布(天数)

()

轻度

污染

中度

污染

重度

污染

严重

污染

娄星区

2

11

13

3

2

0

13

31

41.9

双峰县

2

15

10

2

2

0

17

31

54.8

新化县

2

15

12

0

2

0

17

31

54.8

冷水江市

2

20

7

0

2

0

22

31

71.0

涟源市

2

15

11

2

1

0

17

31

54.8

附表2  2023年1月五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变化情况

县市区

优良率()

变化幅度()

2023年1月

2023年11

2022年1月

环比

同比

娄星区

41.9

74.2

54.8

32.3

12.9

14地市均值

57.4

79.0

69.1

21.6

11.7

双峰县

54.8

77.4

64.5

22.6

9.7

新化县

54.8

96.8

74.2

42

19.4

冷水江市

71.0

93.5

71.0

22.5

0

涟源市

54.8

87.1

80.6

32.3

25.8

附表3  2023年1月五县(市、区)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

单位:μg/m3;CO为mg/m3

县市区

PM2.5

PM10

SO2

NO2

CO

O3

2023年

1月

2022年

1月

变化

()

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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