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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一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6/10/3 17:26:19 浏览:437

关于印发《炎陵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一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炎政办发〔2016〕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炎陵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一期)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炎陵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一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和便民政府,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办事效率,打造规范的县级便民服务平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规范高效、公开透明、便民利企、服务一流的政务服务中心为目标,按照凡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其行政审批项目与公共服务项目原则上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二、进驻单位

根据县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建设进展情况,决定一期进驻单位共28家,分别为: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教育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经济科技信息化和商务粮食局、环保局、水利水电局、人防办、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和计生局、旅游和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安监局、房产局、农机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环卫处、公路局、气象局、公安消防大队、烟草局、邮政局、炎陵农商行、圣火燃气公司。

三、进驻项目

详见附件。

四、进驻时间

按县政务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作进度,一期进驻在2017年1月底完成。

五、进驻要求

(一)各进驻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对接,按照进驻项目要求,认真研究本单位的人员进驻工作,9月底前将需要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首席代表(分管领导)和窗口工作人员名单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并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进驻。

(二)各进驻单位要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审批职能向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中心集中;授权到位,人员到位)要求,向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充分授权,实行首席代表制度,首席代表依照授权代行派驻单位的终端审批权,实现行政审批的重心和实体性职权真正向窗口转移,年内窗口按时办结率要达到98以上。

(三)对于业务量少或属于季节性业务的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联合窗口安排进驻,窗口工作人员每周只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上班1-2天,或按相关月份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季节性上班。

(四)各进驻单位必须无条件关闭进驻项目在原单位的受理和办理,坚决杜绝两头受理和窗外循环。

(五)各进驻单位的档案室暂不搬迁至县政务服务中心,采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使用电子档案和电子扫描传输档案及重大问题回单位档案室查阅档案等办法办理业务。

(六)各进驻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业务骨干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确保能办成事、办好事。进驻的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定岗两年不变。

(七)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其组织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由派驻单位负责,日常考勤、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八)窗口单位应负责本单位的窗口建设工作。需要添置的业务专网、办公电话、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含今后的维修),以及窗口需要的特殊装修和布设,由派驻单位自行负责。窗口工作人员全部实行统一着装,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订制,其制作经费由各派驻单位负责(有专业制服的除外)。

《炎陵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一期)工作方案》相关参考资料:
炎陵县、炎陵县林业局、湖南炎陵县、炎陵县摄影协会、炎陵县中大浙湘实业、炎陵县炎帝文化、炎陵县检察院、炎陵县神农生态、炎陵县林业局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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