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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一门式服务即办件超7成电子监察首次问责3人

发布日期:2016/12/27 12:20:33 浏览:483

株洲市监察局

荷塘区政务服务中心内景

株洲新闻网12月19日讯(记者廖喜张)“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天,记者从荷塘区了解到,在11月组织开展的专项督查中,该区人社局的受理事项中有3件办理超时限,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问责处分。据悉,这是2016年7月8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施行以来,荷塘区实际运用的首次问责,也是荷塘区推行“一门式”电子监察政务服务以来的首例。

荷塘区作为全省首个试点“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创新的县市区,构建起了“智慧荷塘”政务服务“9 X”高效便民体系,推动了政府由管理型向现代服务型的转变。与此同时,荷塘区“一门式”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也应运而生,首次将执纪监督与互联网技术接轨,通过电子监察平台,实现对事项办理的全流程监控、工作人员服务行为的全过程监控,让荷塘区纪检监察工作真正进入了“互联网 监察”时代。2016年10月底,该电子监察系统正式启动,相配套的《荷塘区“一门式”政务服务问责办法(试行)》(下称《问责办法》)也随之出台,对各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首席代表、工作人员的问责情形进行了逐一明确。

截至目前,“一门式”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已办理业务事项67973件,即办件比例达70.88。在11月24日至25日区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的专项督查中,区人社局的受理事项中有3件办理超时限,出现了2张红牌和1张黄牌。按照《问责办法》要求,区纪委监察局首次启用“一门式”政务服务问责办法,决定对该责任单位和3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扣发首席代表季度考核奖金以及作出书面检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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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问责、规定 不当行为问责、方案 不当行为问责、制度 问责机制、办法 问责机制、工作要点 问责机制、办法 问责制度、通知 不当行为问责、规定 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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