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02-26
近期,株洲采纳审计建议,印发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以切实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标准的管理。
去年上半年,市审计局在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发现各县(市)区征地补偿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提出了株洲应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并制定相关细则,以便更好地推进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的审计建议。该审计建议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征地拆迁工作。
据悉,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对征地补偿标准、补偿区域、土地类别等作出进一步明确。如,明确征地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征地补偿标准的10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市审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后,将进一步规范对全市征地拆迁工作的管理,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