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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出台“1 N”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7/30 22:56:20 浏览:570

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株洲市正着手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公务支出制度建设。7月2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发布了这一信息。

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1 N”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即1个总体管理办法加若干个具体专项管理办法,对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置、分配、审批和监督管理予以规范。总体管理办法,即《株洲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已于6月下旬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具体专项管理办法,目前已出台29项,拟新出台的49项已征求各方意见,也将陆续出台。

调整和撤销

对专项资金加强整合,实行时限管理、动态调整。在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归并调整、暂停或撤销专项资金:

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专项资金失去设立的意义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已不存在的;

专项资金的绩效经评估连续两年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

使用方向和用途同一类的专项资金,有必要归并整合、统筹安排的。

污水直排湘江将成历史

该项目计划3年完成,预计2016年底之前竣工,设置了5个时间节点。

2015年春节,须完成北段道路及景观建设、南段500米道路及景观工程等;当年7月1日,须完成白石港防洪道路工程和景观工程、建宁排渍站水下工程、神农台建设等;同年底,须确保中心段及南段道路市政工程竣工、滩地景观建成开园等;2016年7月,建宁闸扩容改造工程竣工、月形山公园开园、庆霞寺落成;永利码头景观综合体、下河街等景点将在2016年底竣工。

同时,项目还将对湘江株洲城区河东段47个排污口全部截流。市政工程组副组长介绍,目前,排污口截流工程已开工,经过管网改造后,污水将分流至霞湾、白石港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再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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