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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株洲行政学院招聘4名教研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6/6/2 6:13:07 浏览:526

为适应校(院)事业发展和我市大规模干部培训的需要,进一步充实教研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教研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市委党校(行院)情况简介

中共株洲市委党校始建于1958年3月,1984年实行正规化教育;1993年11月兼办行政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2004年7月被中共湖南省委首批落实为大专体制党校(机构升格为副厅级)。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00亩,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宜人;校宿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年培训各类人员达到10000多人次;拥有中央党校远程教育网、中组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多媒体教育网、校园局域网和自动化办公系统五位一体的现代信息教育系统,馆藏图书7万册、电子图书5.1万册。校(院)先后荣获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先进党校、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工作先进单位等20余项省市荣誉称号。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共招聘4名教研人员。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胜任教研岗位工作;

3、具备教研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专业与学历条件

1、专业: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社会学、党史党建、新闻传播学、心理学、法学等哲学社会科学类。

2、学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2015年7月之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本科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三)年龄要求

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其它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普通话水平)、扎实的文字功底;科研能力较强,科研成果突出;博士及副高以上职称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硕士不少于1篇。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信息发布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共株洲市委党校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4月24日

2)报名地点:校(院)组织人事处(教研楼222、210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4)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含最高学历和第一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中共株洲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教研楼222、210室)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hnzzswdx@163。com;并在笔试开考前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校(院)组织人事处审验。

联系电话:0731-28685836(刘),28685608(何)

《2015湖南株洲行政学院招聘4名教研人员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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