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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株洲市金融办

发布日期:2015/11/23 12:55:25 浏览:1181

及,开展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同金融监管机构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全市防范、打击和处置地方金融领域非法金融活动,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协调市本级及各县市区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定期收集和报送非法集资信息报表;承担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机构准入、市场退出的复审及日常监管、风险排查和风险处置工作;承担权限内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人员、营业场所变更、部分股权转让等事项的审批;指导和督促县市区监管部门落实监管工作及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小额贷款公司纳入省级平台,实行统一监管。


四、附则


本规定由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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