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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株洲市荷塘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20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0/4/8 22:11:24 浏览:295

来源时间为:2020-04-0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全日制高等院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2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9个;招聘计划2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每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聘见面会资格审查结束时间止(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时间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为招聘见面会当天,举办招聘见面会的暂定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3。

2、现场确认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

每位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实行网上报名并须现场确认,应聘者自行下载《株洲市荷塘区2020年面向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各栏信息填写完整后发电子稿至504763781@qq。com邮箱,并在招聘见面会上由本人递交纸质报名表(贴好照片)、《株洲市荷塘区2020年面向全国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其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地点在招聘见面会现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招聘见面会上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株洲市荷塘区2020年面向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填写完整,另附一寸相片2张)。

2)《株洲市荷塘区2020年面向全国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学院公章)。

3)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必须承诺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以提供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合格的成绩证明代替),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4)其他各类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者、报考多个岗位者或不能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等证书原件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4.未按时参加招聘见面会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5.保持联系方式通顺,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报名人数没有达到开考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为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量为30分钟,备课教案成绩为10分,上微型课成绩为90分。总成绩为100分。

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教案成绩 上微型课成绩

教案、上微型课、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各招聘岗位以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以上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在总成绩中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签约、体检等环节。

2)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考试设立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拟聘对象确定。考试完成后,根据同一岗位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考试完后第二天与招聘单位签约(请考生随身带好三方就业协议)。如总成绩排前的不愿签约,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签约。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签约后自愿放弃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报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教师统一入编,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31-28477196

监督电话:区人社局0731-28428415

区监察委0731-28428360

区教育局0731-28477040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公告解释权属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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