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地产利惠日,商贷首付比例降低至2.5成。公积金异地贷款10月8日起实施。发改委下调住房转让手续费,再促房地产消费。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将设不动产登记中心,明年起统一发证。
【930地产利惠日,商贷首付比例降低至2.5成】
为进一步改进住房金融服务,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二、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根据辖内不同城市情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公积金异地贷款10月8日起实施】
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9月30日联合下发《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明确自今年10月8日起将实施多项举措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包括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
《通知》提出,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
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
《通知》提出,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
《通知》还提出,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同一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分中心应当统一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统筹使用贷款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贷款资金不足时,应允许缴存职工向同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发改委下调住房转让手续费再促消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自今年10月15日起,降低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农业、民航、新闻出版广电、林业等6个部门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转让手续费;工商部门的受理商标注册费;农业部门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费等;民航部门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费、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费;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工本费;林业部门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等。
其中,住房交易方面,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同时明确,各省可根据当地住房转让服务成本、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房价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进一步适当降低中小城市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减轻居民购房费用负担。
【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
9月14日,国务院网站发布《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此次调整围绕优化投资结构,合理降低投资门槛,以解决民生和公共领域投资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以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维持20不变,其他项目由30调整为25。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将设不动产登记中心,明年起统一发证】
近日,《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获得原则通过。昨日,我市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已经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等《方案》下发后,将严格遵照实行。
今年底基本完成职责整合,明年起统一发证:
《方案》提出,全省到今年底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具体分三步走:
一是试点突破阶段。浏阳市、澧县、芷江侗族自治县三个试点县争取到今年底具备统一登记发证能力。
二是全面推进阶段。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到2016年6月底,完成机构设置、人员培训、窗口建设等准备工作。到2016年底,初步建立统一登记制度,基本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
三是规范完善阶段。到2017年底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并将不动产登记窗口延伸到建制镇。到2020年底形成比较完善、覆盖城乡的不动产登记法规制度和工作机制。
国土资源部门为本地区不动产登记机构:
《方案》明确提出,将把各级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登记职责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为本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承担统一登记职责。
同时,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国土资源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具体承担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各地要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从房产、林业等相关部门划转相应的人员、编制、设备和经费。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此前已经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日常工作。
(来源:株洲中原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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