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峰)昨日,市商务局酒管办、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举报,在红旗路某物流公司仓库,查获各类假冒高档白酒26件,涉案金额14万余元。
昨日上午9时,执法人员赶到该仓库,责令保管员打开库门。仓库一角,10多件编织袋包装的货物引起了执法人员注意。执法人员打开其中一个编织袋,里面是两件用纸箱封好的货物。纸箱上没有任何标志,但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酒味。执法人员再将纸箱拆开,发现里面又套了一个纸箱,里面是一件30年的“汾酒”。拆开另一只纸箱,里面套着一件“飞天茅台”。
执法人员陆续拆开剩余的编织袋和纸箱,又发现了“五粮液”、“国窖1573”、“水井坊”等高档白酒,总共26件、160多瓶。经厂方专业人员鉴定,26件高档白酒全部为假冒伪劣产品。“套多层包装,为的就是遮人耳目,逃避检查。”执法人员说。
物流公司相关负责人称,这批假酒是从长沙货运点转运来的,货运单上标注为“工艺品”,签收人一栏只简单写有“李先生”,并留有手机号码。
“货到的当天,公司就打电话叫‘李先生’来提货。现在过了5天,人也没来。”该负责人说,按照规定,公司应当对每批承运货物进行核验。这批货物标注为“工艺品”,实际为假酒,这是公司管理上的疏忽。
执法人员立即拨打“李先生”的手机号码,但一直未能接通。目前,执法人员已暂扣这批假酒,正对“李先生”、假酒货源出处和物流公司展开进一步调查。
提醒:买酒请查看《酒类流通随附单》
“这批假酒包装精细,一旦进入市场,消费者很难凭肉眼分辨真假。”市商务局酒管办主任杨溪介绍,想要避免买到假酒,最有效的办法还是查看《酒类流通随附单》。
杨溪表示,根据规定,没有《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商品是不准进入市场销售的。如经营者不能提供《酒类流通随附单》,则肯定是来路不明的酒,甚至是假酒。因为造假随附单等于制造违法证据,一般的商家不会这样做。
市民买酒时,若发现经营者不能提供《酒类流通随附单》或者售卖假酒,可拨打12312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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