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强化工作措施
(一)重点推进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利用现有停车场增建公用充电设施,在不新增建设用地的情况下,利用既有停车场(库),特别是公共停车场积极推进公用充电设施增建工作。
(二)首先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充电设施建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医院、学校等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和旅游景区、文体场馆等为民服务单位要带头完成3-5个充电桩建设任务。
(三)层层签订责任状。自2017年起,省政府将对长株潭地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考核。为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建设任务,市政府将与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签订责任状,并将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畴,确保省里考核不扣分。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以政策宣讲、媒体报道等形式,将国家关于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要点和主要精神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引导社会各界提高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认知度和支持度,形成有利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支持政策更多惠及广大市民。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