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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切实做好清明假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发布日期:2015/10/19 4:22:12 浏览:557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单位强化公墓管理,及时排查火灾隐患,严禁在公墓集中地段烧纸、烧香、燃放鞭炮;各县市区通过召开不同层次会议将指示精神传达到了基层,对当前、特别是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并将林业局、森林分局(防火办)机关的干部职工下沉到各乡镇,实行分片包干,督促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和村组都组织了野外火源巡查管护队伍,采取在主要路口、重点防火区域、火灾多发区和重点部位设卡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控制火源进山入林,严防森林火警火灾发生。

六是在株洲电视台株洲日报播发和刊登禁火通告,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了注意野外用火安全的短信,在株洲天气预报节目中插播警示告示和防火公益广告,印制了防火宣传资料40000份分发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了“四个一”教育活动。

七是森林公安机关继续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惩处了一批火灾肇事者。两级森林公安机关共立案查破涉火刑事案件60余起,刑事拘留和逮捕50余人,并及时通过市县两级电视台、报社公开曝光,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采取以上有效措施,确保了清明假日期间“森林火灾零报告和森林生态安全”双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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