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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再深化

发布日期:2016/8/14 14:30:47 浏览:521

株洲日报/株洲新闻网8月14日讯(记者胡文洁实习生金进)2014年底,我市正式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当前,株洲将如何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擦亮“全国文明城市”这一沉甸甸的金字招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大精神动力?

8月3日召开的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暨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大会,勾勒出了清晰的前进方向和实施路径。

【关键词】“两确保两力争一迈进”

市区确保蝉联金字招牌,县域加紧创建“全国文明县城”

全国文明城市荣誉主要是授予我市市区。目前,我市不少县城也在加紧创建省级、全国文明县城,攸县、炎陵县、茶陵县已经是省级文明城市,成绩喜人。

既要保证市区全国文明城市的金字招牌日益闪亮,又要不断深化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近期,我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总目标是“两确保两力争一迈进”。“两确保”,就是确保人民群众在精神文明和文明城市建设中有更多的获得感,确保我市2017年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两力争”,就是力争2017年攸县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县城,力争炎陵县、茶陵县成为“全国文明县城”提名城市。

“一迈进”,就是醴陵市和株洲县也要加快向省文明县城的目标迈进。醴陵市在这方面要奋起直追。株洲县不要有松懈思想、依赖思想,务必积极争取,推动形成县域省级文明城市全覆盖的生动局面。

【关键词】“十大行动”

攻坚克难,提升城市文明指数,让市民有更多“获得感”

我市将落实中央文明办部署的2016年“十项重点工作”,突出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深入实施文明城管、文明交通等文明提升“十大行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努力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文明城管行动。全力攻克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农贸市场、城管执法难点问题,开展为民服务“三个一”、“城管五进”、法治城管建设等活动。

文明交通行动。加快铁路株洲中心站建设,完善公交车站、出租车停靠站配套,建好文明站场;严格出租车信誉考核,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规范车辆管理;设置服务标准,完善公交、出租车服务机制等。

文明旅游行动。持续引导旅游从业人员、市民和广大游客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强化文明出游意识,革除不文明行为。

文明餐桌行动。引导建立食品安全、服务优质的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尊重劳动的良好风尚。

文明网络行动。广泛开展网络公益活动,积极运用“互联网 ”传播真善美,弘扬正能量。

文明校园行动。进一步提升学生文明素养,深化未成年人道德养成教育,引导孩子们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文明家庭行动。高度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让好的家风在全市蔚然成风。

文明乡村行动。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主题,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

文明社区行动。抓面貌改观,完善社区市政配套设施,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建立针对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托管中心和儿童之家等,打造一批文明社区。

文明单位行动。把核心价值观融入体现到各种服务守则、行为准则、规章制度、行业规范之中等。

【关键词】“八大关系”

理顺关系,凝心聚力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

深化精神文明和文明城市建设,涉及面较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联度高,在已有高平台上再提升难度大,必须首先处理好八大关系,形成生机勃勃的建设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分工与合作:文明城市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全市的大事。抓好这项工作,既要分工更要合作。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

城市与农村:城市和农村是精神文明建设两大阵地,市民和农民都是精神文明建设主体,必须坚持城乡共建、协同共进。

重点突破与全面提升:要通过“十大行动”,带动全市文明建设整体水平上台阶,从而达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

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利用好物质文明建设成果,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充足的保障,并通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激发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精神力量。

技术与管理:主动适应“互联网 ”要求,善于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推进管理和方法创新,通过技术来解决管理难题,推进智慧株洲建设

主导与主体:党委、政府是文明城市建设的引领、主导者,既要当指挥员,又要当战斗员。同时,我市将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其主体作用,坚持“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让文明成为每一个市民的自觉追求。

工作提升与形象提升:工作水平不提升,城市形象就难以提升;城市形象提升了,反过来又可以促进工作水平提升。

工作推动与督查考核:督查考核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要通过督查考核去推进工作,检验工作成效。通过督查、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关键词】“责任到人”

履职不到位者,将被严格问责

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我市将以督查考核作为推动深化精神文明和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手段,进一步通过督查考核去推进工作,检验工作成效。将进一步细化督查考核办法,做到事项到小组、到单位,责任到岗位、到个人,考核定性、定量,压紧压实责任。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

当前,我市已制定《株洲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办法》,对工作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实行严格问责,形成高压态势,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让百姓更加安居乐业,不负“全国文明城市”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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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再深化》相关参考资料:
株洲 水生态文明、深化 文明城市建设、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文明单位推进会、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会、株洲奥园城市广场、社区精神文明推进、株洲城市之星物流、文明旅游 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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