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讯(记者成姣兰)昨日,芦淞区游女士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最近,我买了一套新房。9月28日,我去银行开征信记录准备贷款时发现,2008年,我在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贷了3万元款,且至今未归还,导致有不良信用记录。问题是,我从来没有贷过款。
昨日,游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中国人民银行株洲中心支行开具的她的个人征信记录。上面显示,游女士于2008年12月2日在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3万元,还款记录显示,游女士至今未归还过一分钱,已经拖欠4年多。
游女士娘家在长沙县星沙区福林镇开慧乡。2008年,游女士结婚时,将3万元彩礼存进了开慧乡的信用社,也就是现在的星沙农村商业银行开慧乡网点。“我根本没贷过款。”游女士说。
由于征信记录有问题,现在新房的银行贷款也办不下来,如果27个工作日未办理到位,房屋销售方将按照合同要求游女士支付违约金。“这3万元贷款是怎么回事?我的不良征信记录能否消除?”游女士说,如果无法消除,不良征信记录会跟随她一辈子,影响她以后的生活。
随后,记者拨打了星沙农村商业银行开慧乡网点肖姓负责人的电话。他坦言,是他们的工作人员用游女士身份证贷的款。目前,涉事工作人员已经被开除,至于游女士的征信记录问题,他们已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汇报,保证节后消除游女士的不良征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