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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4家医院因违规操作被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17/7/30 15:29:54 浏览:617

5月13日,市卫计委工作人员在醴陵兆和医院检查时,发现产房内物品柜里存放的泡沫型皮肤消毒剂过期,违反了《消毒法》规定,被处以1000元罚款。该消毒剂生产日期为2015年6月3日,保质期为一年。

醴陵远恒医院:工作人员超资质行为,废弃针头乱放

醴陵远恒医院两名医学毕业生,被查出为患者单独出具心电图报告单;且门诊抽血室和心血管住院部处置室的感染性医疗性废物桶内混放使用过的针头,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被处以4000元罚款。

株洲县中医院:超权限做手术

5月5日,市卫计委工作人员在株洲县中医院检查时发现,医院超手术权限开展第四类手术关节置换术。同时,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被处以5000元罚款。

石峰区人民医院:非卫技人员从事医疗卫技工作

4月26日,市卫计委工作人员在石峰区人民医院检查时发现,该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处罚款4000元。

原标题:株洲4家医院因违规操作被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株洲4家医院因违规操作被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参考资料:
行政处罚决定书、治安处罚决定书、治安警告处罚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工伤认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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