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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6 0:03:31 浏览:1027

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3.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流程,确保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合理,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2018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流程,编制完善工作流程图。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国投集团)

4.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18年6月底前,逐步推行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服务事项和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2020年底前,除法律法规明确必须进行现场勘验、监督、检查的环节外,逐步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全流程网上运行,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国投集团)

5.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逐步形成全市一体化互联网综合服务体系。2018年6月底前,开发建设满足全市“互联网 政务服务”需求的“智慧株洲”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梳理各部门移动客户端可办理业务,按要求逐步接入“智慧株洲”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重点提高工商、交通、税务、教育、医疗、社保、户籍等利企便民业务的移动办理能力,积极开展信息查询、预约办理、证照单据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服务,有序对接省“互联网 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结合市民卡的推广应用,有序推动“互联网 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融入市民“一卡通”服务平台移动应用体系,加快构建完善全市统一的移动互联网综合服务体系。2018年底前,依托“智慧株洲”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促进政府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的深度结合,促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完善。(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直有关部门,市国投集团)

6.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要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信息搜索的精准度和便捷度,方便群众和企业了解办事信息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健全实时公开、全程监察等服务公开制度,全面公开办事服务流程、期限、办理进度和结果,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以及办事所需的证件、全部资料和监督方式等,实现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察。(牵头单位:市政府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三)努力夯实工作基础,提高“互联网 政务服务”能力

1.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政发〔2017〕34号)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要求,及时对接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2018年6月底前,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交换体系,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强化信息共享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和保密审查等工作,推动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国投集团)

2.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和运用。推进各级各部门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重点开放社会关注度高、与经济发展和民生服务等相关、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各类数据,鼓励公众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2018年底前,建立政务数据对外开放和鼓励社会开发利用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政务数据开放目录体系和标准规范,促进政务数据的创新应用和增值利用。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国投集团)

3.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延伸。2018年底前,将“智慧株洲”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延伸覆盖到村(社区),逐步建成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联动、无缝衔接、标准统一、体验一致的政务服务体系,无缝对接省“三湘云”政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国投集团)

4.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按照省电子证照管理的规定和技术应用标准规范,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务电子证照系统,编制全市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加快开展政府存量纸质证照及相关证明、批文、鉴定报告、办事结果等材料向电子证照转换,推进政务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和互认应用。在民生服务、投资审批、工商登记、完税服务等领域,率先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开展网上验证核对。(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编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国投集团)

5.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新“智慧株洲”投资、建设和运营模式,大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加快智慧经济发展,推进智慧社会民生应用,加强智慧政府管理与服务。促进“互联网 ”、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地理空间信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社会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服务融合,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拓展和功能整合,打造全市统一的“智慧株洲”城乡社会事务网格化管理平台,并依托“智慧株洲”基础大数据平台,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市民“一卡通”服务平台的纽带作用,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新型智慧城市自选评价指标体系,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促进新型智慧城市经验共享和推广,提升城市便民惠民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国投集团)

6.推动制度标准建设和落实。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 政务服务”的政策规定,研究制定“互联网 政务服务”业务层面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为持续稳步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互联网 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要求,研究制定“智慧株洲”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加强现有成熟标准规范在“智慧株洲”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中的运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市国投集团)

(四)加强安全保护,确保政务服务网络和信息安全

1.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加强“智慧株洲”互联网 政务服务体系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定期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网信、公安、通信部门发出的网络安全风险预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国家保密局、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国投集团)

2.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应用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监管部门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制,对发生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而未履行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国家保密局、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国投集团)

3.提高安全保护能力。加强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将没有技术和人力保障的网站向上级政府迁移,通过集中建设、集中管理强化风险监控。加强各级政府网站和应用系统信息安全建设,健全“智慧株洲”互联网 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技术服务和人员支持,加强信息容灾备份系统建设,提高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理技术能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强化网络安全监测和通报预警,提前制定各类预案,及时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加强云计算服务网络、大数据资源库安全防护管理,加大云计算服务、大数据存储安全评估力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国家保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国投集团)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株洲市“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市“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的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和考核通报。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下,市编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审核和数据填报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全市“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各级政务服务日常业务的协调、指导、管理和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梳理、审核和数据填报工作,以及组织“智慧株洲”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和推广应用等事务性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相关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根据工作分工分别抓好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作为第一责任单位负责本地区的牵头抓落实,要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协调、督促和检查,定期调度,常抓不懈;要对应省、市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电子政务部门、政务服务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考核监督。对照省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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