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书面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基于株洲华晨提出调整委托贷款额度的书面申请,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原拟向株洲华晨提供总额2.1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额调整至1.8亿元,该项委托贷款的其他条件不变。
表决结果: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贷款的补充公告》。
三、备查文件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