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1-28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61号,电话:0731-2868079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2020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8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64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1条。专栏专题21个,征集调查3期。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4条。按要求统一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上传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明确了受理机构、程序、办理时限。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规范了制度,夯实了网络平台基础,加强了微信公众号和政府网站信息的管理,对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中心工作进行集中推送和主动发声,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不断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四)门户网站建设情况。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提高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4.3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申请内容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驳回申请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驳回起诉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公开方式相对还较单一;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充实。
针对存在问题,市信访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采取具体措施,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树牢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二是优化完善本局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版面和内容,使市民群众获取本局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