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29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决战决胜“千亿时代”,加大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各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醴陵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中共醴陵市委组织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中共醴陵市纪委醴陵市监委驻市委办等相关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引才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计划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计划
此次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共3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职称技术人才。
以学历应聘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国(境)外学历者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聘人员不作此项要求。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6月1日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进一步明确要求的,依此类推。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5、醴陵市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市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且未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的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不得录聘为国家公职人员的。
四、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各环节信息将在醴陵市人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向社会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若因应聘人员本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1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人事考试信息网(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