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株洲 > 资讯杂谈 > 正文

株洲市27组商品上省工商局“黑榜”-株洲工商局公众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6/1/7 19:04:29 浏览:660

讯(株洲晚报记者邱峰通讯员罗彦)昨日,省工商局公布2015年三季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通报。本次抽查涉及全省市场销售的家用电器、眼镜、电动车、摩托车、汽车及汽车配件等多类产品,共抽检商品样品1221组,合格822组,不合格399组。不合格商品样品中,我市共有27组,涉及两轮摩托车、电动车、眼镜、汽车配件等类别。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商户可要求复检,如复检仍不合格,该局将对此予以立案处理。


两轮摩托、电动车共占11组


我市27组不合格商品样品中,两轮摩托车和电动车分别为6组和5组。两轮摩托车方面,芦淞区海斌车行销售的“金马牌”(JM125-30B、2015年01月27日)摩托车,外廓尺寸、CO抽检不合格;芦淞区双仁车行销售的“五羊牌”(WY48QT-2、2015年03月16日)两轮轻便摩托车,外廓尺寸、CO、HC抽检不合格。


4组问题电动车的不合格项目均一致且都为6项,分别为最高车速、整车质量、标称电压、轮胎宽度、反射器和鸣号装置,涉及芦淞区安平电动车行销售的“王力”(DM45-22、2015年6月5日)电动车、石峰区万里电动车车行销售的“立马”(ME2056、2015年7月30日)电动车等。


“尾气排放污染物CO、HC是形成PM2.5和雾霾的有害气体成分,超过标准限值,易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人体健康。”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选购摩托车时应尽量到正规的摩托车经销商处购买,选择正规企业产品,摩托车上应有3C标志,应有《机动车辆合格证书》和《生产一致性证书》,摩托车上的车辆识别代码和发动机编号等应和《机动车辆合格证书》和《生产一致性证书》一致。


电动车作为非机动车,速度过快则易导致制动失效,严重的还会造成车架、前叉等主体结构断裂。整车质量项目不合格,易导致车辆的运动惯性增大,从而使制动时的制动距离增大,行驶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也随之会加大。


眼镜问题占9组,有遮阳镜多项目抽检不合格


我市27组不合格商品样品中,眼镜产品占比最多,共有9组。其中,荷塘区明朗眼镜店销售的“爆陇王子”遮阳镜,标志及包装、可见光谱范围、R与L透射比相对偏差、色极限抽检不合格;荷塘区鼓浪眼镜店销售的“蓝色枫叶”(99××系列)眼镜架,耐疲劳抽检不合格;芦淞区老杨明远眼镜有限公司销售的“新一族”(79××系列)眼镜架,耐疲劳、抗汗腐蚀抽检不合格。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存在问题的遮阳镜不仅起不到对眼睛的保护作用,反而可能对视力造成各种不利影响。眼镜架耐疲劳、抗汗腐蚀抽检不合格则影响其使用寿命,甚至会引起佩戴者的不适反应。


据了解,消费者在购买太阳镜时应当仔细鉴别太阳镜镜片颜色是否失真、是否深浅适合、佩戴后是否会产生视觉变形,谨防不合格太阳镜伤害眼睛。眼科医生则表示,一副好的太阳镜的标准是:能阻断95以上的紫外线、遮蔽强光,无视差和尽量少的色差,当然最好款式时尚精美、镜片超硬耐用,眼镜轻而坚固,戴上舒适。

最新资讯杂谈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