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株洲 > 企业单位 > 正文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4/3 15:44:38 浏览:395

来源时间为:2023-4-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203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5日

至2023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需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3月31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7、8、10、11、12、13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7、8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株洲车辆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中车南京浦镇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中车眉山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石家庄实业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扫描文件后发送电子邮件的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送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4月18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二)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8日9:30-16:30

(三)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公司董监事(总经理)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12007

联系人:林芳

联系电话:0731-22837786

电子邮箱:linfang@csrzic。com

(二)会议费用

会期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458证券简称:时代新材公告编号:临2023-016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第十五条、《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证券简称:时代新材公告编号:临2023-01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公司拟对合并范围内部分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使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融资融信等业务提供担保,并对上述子公司境外借款、境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为9.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8.8亿元或等值外币。

●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498.80万元人民币,占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6.24。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使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融资融信等业务提供担保,并对上述子公司境外借款、境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为9.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占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83。该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二)担保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上述公司为境外所属控股子公司CRRCNewMaterialTechnologiesGmbH提供8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年度额度中包含拟向其提供8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性担保。

上述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的预计。担保方对上述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在上述担保预计的范围之内,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额度,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1] [2] [3] [4]  下一页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