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五月九日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期)国债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记账式贴现(二十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5月1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91日期贴现式国债,证券编码“108118”,证券简称“贴债1620”,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6年8月8日到期按面值偿还。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五月九日
关于为“招商创融-(一期)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6年5月11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招商创融-天虹商场(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天虹商场(一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天虹商场(一期)”的转让业务。
二、“天虹商场(一期)”设立日期为2015年12月11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天虹优先”,证券代码为“119406”,到期日为2020年12月11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天虹次级”,证券代码为“119407”,到期日为2020年12月11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天虹次级,证券代码为119407,到期日为2020年12月11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三、“天虹优先”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天虹次级”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天虹商场(一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天虹商场(一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5月6日
《关于对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参考资料:
华盛天龙光电、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江苏新广联光电股份、安徽天龙光电股份、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江苏华盛农业科技、江苏华盛建设工程、江苏华盛融资租赁、天龙光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