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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人注意!省交通厅将建立营运驾驶员“黑名单”制度

发布日期:2016/8/15 8:45:31 浏览:590

株洲交通广播电台8月13日讯(记者邱浩)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开展为期两年的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单开门大型封闭式客车将逐步退出市场。

建立全省营运驾驶员“黑名单”制度

依据公安等部门抄告的营运驾驶员严重交通违法信息,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毒驾、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4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营运驾驶员,一律进入“黑名单”。

对于进入“黑名单”的营运驾驶员,由原发证机关注销或吊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自注销或吊销之日起至少3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其中毒驾、醉驾或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营运驾驶员,终身不得重新申领。

单开门客车逐步退出

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管理,逐台清查“两客一危”车辆,“两客一危”车辆必须安装使用实时监控设备。

营运客车必须配置足够数量的、符合规定标准的安全锤(含两把大型安全锤)、消防设备和两个以上的应急逃生出口,应急逃生出口不足的,应改造密闭玻璃窗或安装“汽车遇险车窗玻璃自爆智能系统”。

对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车辆,明年1月1号起禁止营运;逐步淘汰“单开门”大型客车,停止新投入“单开门”大型客车。

现有“单开门”大型客车的经营期到期后不得继续经营;经营未到期的“单开门”大型客车,由各级政府设定期限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客运科科长范平说,根据省政府102号文件精神,这次整治对道路运输企业有相当多的安全方面的要求,单开门大型客车淘汰,是新出台的规定。按照省政府的文件规定,将由各地区政府确定报废期限,具体细则目前还没有出来。

将建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这次整治,还将彻底清理异地经营三个月以上的危货运输车辆,对异地经营超过3个月,未履行异地经营备案、又未在车籍地进行管理的,收回其道路运输证或者公告其道路运输证失效;严格长途客运班线审批,加强长途客运班线安全监管。

从发文之日起停止新增和到期续延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除春运、黄金周期间以及应急运输外,道路运输企业不得安排800公里以上包车运输任务,属于旅游客运的,单日运距不得超过800公里。

提高大型营运客车的准入门槛,对新投入营运的客车(不含城市公交车),总座位数不得超过55座。

此外,还将建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由财政列支设立奖励基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微信举报平台。对举报不落实“五不两确保两公示”安全承诺的,查实后每起奖励1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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