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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发布株洲市产业振兴实施纲要

发布日期:2016/10/26 2:10:23 浏览:1285

业网点结构和布局,发展城市核心商业区、社区和小城镇商业中心,重点提升神农城、长江广场、中心广场、红旗广场等商业集中区的档次,加快建设汽车主题公园、东方时代商业广场、栗雨湖商业广场等商业综合体和县城特色商业区。依托现有基础,明确分区功能定位,建好农产品批发、金属材料、家居建材、园林花卉、陶瓷烟花等专业市场;按照全省部署,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农贸市场改造,建设一批标准化农贸市场。

家庭服务业:加强对社区闲置、富余设施的综合利用,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发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发展家庭保洁、家庭护理等家庭服务业,培育发展家庭配送、家庭教育等新型业态,满足家庭的特色需求。

健康服务业: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大力发展医疗服务,推动发展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加快推进中基养生健康园的建设,支持发展健康体检咨询、体育健身、健康文化和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

3.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休闲业。发挥资源优势,深度挖掘炎帝文化、红色文化、服饰文化以及以电力机车、陶瓷烟花为代表的工业文化,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工业旅游、谒祖旅游、生态旅游、都市和乡村休闲、运动探险等旅游业。

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演艺娱乐、动漫游戏等产业,推进广播影视制作、出版印刷等领域数字化进程,培育发展文化创意、包装设计、模具设计、建筑设计等创意产业。重点推进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神农大剧院、神农艺术中心、醴陵陶瓷艺术中心、中华茶祖文化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到2017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7。

旅游休闲业:加快建设一批精品旅游景点景区,全力推进炎帝陵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抓好神农谷国际文化旅游度假区和云峰湖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建设、云阳山和酒仙湖旅游综合开发等。加快建设一批星级酒店,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餐饮街(区),提升旅游休闲业整体档次和水平。围绕重点景区,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协作,打造品牌形象突出、功能设施完善的综合旅游精品线路。探索引进国内外专业公司,合作组建市旅游集团,推进旅游休闲产业向规模化、品牌化、复合型、效益型转变,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力争到2017年,旅游综合收入达到260亿元,接待旅游总人数5000万人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产业振兴作为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重点抓,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协调推进。要根据本实施纲要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贯彻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文件。服务业十大重点领域主管部门要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应的支持政策。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二)强化政策支持。启动实施企业成长“十百千”工程。大力实施工业振兴541行动计划。认真落实小升规、个改企和支持园区发展等政策,充分释放政策推动效应,争取将株洲“中国动力谷”纳入国家政策层面。强化用地保障,优先安排产业项目用地指标,加强产业项目用地储备。对于大型物流中心项目、大型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园区工业用地价格实行挂牌出让,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实施“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各类高端人才,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先保障、重点扶持、特殊服务的政策措施。对企业主辅分离后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报经税务部门批准,酌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税收贡献大的重大产业项目,在征地、报建、建设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依法依规给予减免。

(三)加大资金投入。从2014年起,整合园区建设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科技创新引导资金,逐年增加工业发展资金投入,增幅不低于财政收入增幅比例。扩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工业、服务业重点项目、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和新兴产业等。发挥国投集团在产业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参股、控股、基金投资等方式,每年安排不低于3亿元的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安排专项引导资金,引导社会多渠道投入。

(四)强化项目支撑。按照“策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产业重点项目库,争取更多的产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一对一”服务。对列为我市重大产业项目的具体事项,实行“一事一议”,予以重点扶持。支持产业项目融资,鼓励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境外上市融资,支持其发行中长期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加大产业项目招商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每年分别组织1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专场招商活动,组织各县市区及相关企业到发达地区进行产业项目专题推介。建立市、县两级网上招商平台,发布招商政策和招商项目,开展网上招商。

(五)支持创新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加快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扶持一批中小骨干企业建设省级研发中心。推动企业组建或参与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由企业主导、创新资源高度整合的产学研用创新体系,推进重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资本化、产业化。加快企业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费减免政策;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级标准制定和名牌创建,企业制定的标准经论证在全国同行业推广,服务或产品获得国家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和国家级等级认证的,由有关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市财政给予奖励;简化技术审批程序,方便纳税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可持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登记证明文件和有关书面合同按程序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查后,依有关政策免征增值税。

(六)推动集聚发展。把集聚区作为促进产业跨越发展的主推模式,引导资源要素合理集聚,提高集约发展水平。抓好项目储备,滚动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区。深化园区体制改革,鼓励园区大胆创新园区管理、开发、运营的体制机制。发展特色园区,出台促进提高本地配套率的政策措施,加大产业整合力度,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发展规划,结合各自特点,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特色,规划布局一批产业集聚区,逐步启动建设。按照产城一体的模式,加强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区内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服务功能。

(七)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产业领域,面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工作流程,大力缩减行政审批期限,继续清理涉及产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降低企业发展和群众创业成本。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发展环境。大力开展“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等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切实转变作风,全方位服务企业。加大政企人才交流挂职力度。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大力宣传为株洲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使产业振兴深入人心,并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大抓产业、抓大产业的浓厚氛围。

(八)加强考核激励。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产业振兴目标考核体系,明确考核重点和考核对象,并列入对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建立健全产业发展监测体系和预警、预测及信息发布制度,准确反映和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和趋势。重视产业发展领域干部使用,更多地将市直有关部门、大中型企业、相关高等院校中懂经济、会经营、有实绩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

《市委市政府发布株洲市产业振兴实施纲要》相关参考资料:
株洲市市委、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株洲市教育投资集团、株洲市今添投资开发、株洲市、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市质监局、株洲市广播电视台、2016株洲市棚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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