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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人寿虚列费用套取资金

发布日期:2021/6/2 21:17:06 浏览:410

来源时间为:2021-06-02

长沙晚报讯(记者陈登辉)随着保险行业的火爆,银保产品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不过,险企对业务拓展的庞大需求,与银行有限供给之间形成的矛盾,也直接加剧了银行的强势主导地位和保险公司的恶性竞争。为了能够抱到一条“大腿”,不少险企使出浑身解数,甚至越过了红线。近日,省保监局开出3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涉事企业均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心支公司。由于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用于“银保渠道维护”,该公司拟被罚款21万元。

根据处罚决定书,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心支公司在计算和发放2015年11月、12月银保客户经理绩效工资时,虚假增设“有效人力”奖项,分别虚假增加银保客户经理绩效工资105776.5元和125881元,合计231657.5元。上述绩效工资扣除税金后,该公司实际以现金方式向银保客户经理分别回收76596元和105174元,合计181770元,全部用于银保渠道维护。2015年12月,该公司银行保险部报销电子设备运转费119040元,2016年2月报销会议费90944元。可事实是相关电子产品并未真实购买,所列会议也并未真实召开。上述金额合计209984元,实际上是被套取出来用于银保渠道维护。省保监局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八十六条规定,决定依法拟处以罚款21万元。该公司总经理邹明磊、银保部经理分别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此外,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中心支公司在同一天也被开了罚单。经核实,该公司在承保湘M06186公交车时,交强险少收保费108元,商业车险少收保费2612.4元,涉嫌不正当竞争。省保监局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依法拟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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