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5-27
序号
政策干货
政策依据
责任科室
责任人
1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政策执行到2023年4月30日
《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
《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湘政办发〔2022〕14号)
株洲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赵灵
28681570
2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湘政办发〔2022〕14号)
株洲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赵灵28681570
3
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市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行业费率在《关于湖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5号)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统一下降20,即一至八类行业费率分别按0.48、0.72、0.96、1.12、1.36、1.68、1.92、2.08执行。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59号)
参保登记服务科
徐昕晔28681605
4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就业服务中心
叶云轩
28681565
5
对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
就业服务中心
袁媛
28681567
6
对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给予适当补贴。
《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2017﹞50号)
株洲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赵灵28681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