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
化妆品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其质量关系人们群众健康。通过查处化妆品违法行为,能进一步督促化妆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促使经营主体在质量管理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
湖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和未完善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2年4月12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株洲某医院所使用的医用棉签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被抽检医用棉签无菌项目检验结果为有菌生长,不符合豫械注准20182140521所附医疗器械产品(医用棉签)技术要求。另查明,当事人在采购涉案批次的医疗器械时,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仅查验了供货者的资质和涉案批次的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但不能提供该批次医用棉签的进货票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和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的违法行为。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启示
医用棉签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一般直接接触患者伤口,对灭菌环节方面要求较高。使用有菌生长的医用棉签,容易造成病患伤口感染进而加重病情。该案的查处有力督促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各自法定义务,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通讯员丨蒋雪芳、刘广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