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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株洲县引进教育人才最新公告

发布日期:2016/2/4 20:18:12 浏览:651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我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2013年引进教育人才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引进教育人才工作在县人事编制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监察局、编办全程参与。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表)

三、基本条件

1、应聘高中、初中教师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学历以上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2、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具有相应任教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具备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汉语言文学(中文)专业必须达到二级甲等;

5、服从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5日至6月22日(双休日照常上班)。

报名地点:株洲县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0731-27610667;0731-27689407(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并签订《服从调剂安排协议书》。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考试收费标准核定办法》(湘价费[2009]61号)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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