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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8/28 7:50:09 浏览:1056

证券代码:601636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4-019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4年3月3日(星期一)上午9点

2、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环岛路8号)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97,905,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1.76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俞其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提案审议情况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97,905,000

100

0

0

0

0

通过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3-201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497,905,000

100

0

0

0

0

通过

议案一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卢旺盛、舒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1636证券简称:旗滨集团公告编号:2014-020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2月2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3月3日(星期一)上午10:00点在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俞其兵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34,425,295.8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3,412,574.01元,减去2012年度派发现金红利69,376,300.00元,减去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3,442,529.58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35,019,040.25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693,88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4,899,60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119,434.25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

8、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交所网站。

9、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旗滨集团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023)、《旗滨集团募集资金2013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中投证券关于旗滨集团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公司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根据公司2014年生产经营计划以及目前银行贷款情况,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子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下称“漳州玻璃”)、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下称“河源硅业”)以及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醴陵玻璃”)改造升级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公司(含子公司)2014年度新增、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计划如下:

(一)新增银行贷款授信额度

新增银行贷款授信额度27亿元,其中:漳州玻璃3亿元、河源硅业2亿元、株洲醴陵22亿元。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名下的动产、不动产可为新增银行贷款额度进行抵押担保,并在相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

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12.45亿元,其中:本公司3亿元贷款到期后续贷;漳州玻璃8.7亿元贷款到期后续贷;河源硅业0.75亿元贷款到期后续贷。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名下的动产、不动产可为续贷银行贷款额度进行抵押担保,并在相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公司拟提请在股东大会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新增银行贷款、续贷银行贷款及担保相关事宜,单次新增或续贷银行贷款金额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需要与金融部门协商确定。

(三)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金融部门协商后,2013年度全资子公司漳州旗滨为本公司银行贷款担保额为2,000万元,同意贷款到期后继续由漳州旗滨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融资需要为本公司新增贷款继续提供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其兵回避了该项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同意由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股东俞其兵及其配偶、关联方宁波旗滨投资有限公司为上述新增银行贷款和续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其兵、葛文耀回避了该项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在累计不超过449,900万元人民币(占经审计2013年度净资产的143.77)的额度内对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适用于2014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旗滨集团关于201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2014-024)。

13、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其兵回避了该项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旗滨集团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025)

14、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为公司201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自该议案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董事会定于2013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由股东年会审议的议案以及监事会通过的《公司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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